【XM外汇跟单官网资讯】车险造假、退保套佣,上海行刑衔接、严打保险中介“黑灰产”
非法金融中介“黑灰产”隐蔽性强、危害深远,不仅侵蚀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更扰乱行业正常秩序、破坏金融生态,是金融领域严打整治的重点对象。
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金融监管局(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4起非法金融中介治理典型案例(下称“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保险领域案例揭开了利用中介进行保险诈骗、退保套佣的非法金融“黑灰产”面纱。而从案件查处过程来看,上海已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等联动机制,以全链条打击、精准定性、源头治理的组合拳,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全链条打击车险骗保团伙
车险领域伪造事故、串通骗保是非法金融中介“黑灰产”的典型表现,此类犯罪链条隐蔽、分工明确,严重侵蚀保险机构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典型案例中就揭示了一条由汽车服务商、网约车司机、修理厂构成的“造假骗保链”。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伙同网约车司机李某,由郭某某提供车辆,李某组织网约车司机邓某某等人,多次在道路上制造交通事故,后将受损车辆安排至郭某某经营的修理厂定损维修,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后分赃,累计涉案金额达19万余元。其中9万余元系利用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骗取,10万余元为不具有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的人员参与骗取。
2024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分别判处郭某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相关判决已生效。
“本案剖析出一整条清晰的车险诈骗犯罪链条,紧紧抓住‘伪造事故’‘瓜分保险理赔款’关键事实,把车辆提供方、驾驶员、修理厂责任完整串联,确定犯罪产业链条各环节责任,实现对保险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并对不同类型的涉案人员依法分层分类处理。”三部门在典型案例中表示。
斩断“投保-退保”骗佣“毒瘤”
“退保黑产”近几年来已成为人身险行业的一大“毒瘤”,既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又让保险机构利益蒙受损失。
更有甚者,从投保到恶意退保都是“自导自演”的骗局,目的是为套取佣金。本次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一起以保险中介为依托,通过假意投保、短期退保套取佣金的案件。
2020年7月起,宋某经营J保险经纪公司Z分公司,代理销售H保险公司年金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应佣金。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间,宋某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直接发展或招募仇某、季某等人发展18名投保人,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由投保人自筹资金或由仇某、季某等人推荐融资渠道、垫付首期保费等方式,安排18名投保人先后投保20份10年期年金险、8份20年期重疾险,并于投保后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时间内退保。
经司法审计,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0余万元,扣除28份保单投保金额共计1760余万元,H保险公司实际经济损失共计580余万元。2025年3月至8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
业内人士表示,正常的退保是投保人的法定权利。但类似以消费者名义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或要挟手段索取他人财物等行为则涉嫌违法犯罪。
三部门表示,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本案办理过程中重点把握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投保退保行为的异常性、诈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虚构具有投保意愿、投保续保能力的事实,隐瞒主观上不具有实际履行意愿的真相,企图以先投保长期保险再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保险佣金的犯罪行为,依法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行刑衔接,多方合力
事实上,针对保险领域的“黑灰产”,上海已经形成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多方联动机制,形成联防联治“一盘棋”。
三部门表示,在反保险欺诈方面,多方正持续推动上海地区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反欺诈协同善治体系,推动建立长三角保险业跨区域联动机制。同时,持续健全监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保险机构、中国银保信“五位一体”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指导保险机构完善保险欺诈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构建“模型共建、风险共研、线索共推、成果共享”的数智化工作模式。
同时,各方持续加强行刑衔接,通过“个案办理—类案分析—制度完善”的路径,形成行业自律、监管执法、司法打击的防范和惩治保险领域“黑灰产”合力,从源头上防范“黑灰产”团伙损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利益,达到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个行业的效果。
